5月29日,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9,证券简称:*ST 京化)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披露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出售一批溶解浆产品,交易含税金额约1400万元。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价格按照等同于原实际采购价格原则确定,且江苏金羚将以银行转账方式预先支付全部货款。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2200吨粘胶短纤用溶解浆,系南京化纤于2026年2月向PULP TRADING GMBH采购的进口产品。公司原计划在该批进口浆全部到货后转售给当时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然而,在2026年3月2日公司重大资产交割日,因该信用证尚未到期、进口浆尚未到货,已开立的进口信用证不得变更,因此该事项被列入后续交割事项清单。当前,与该批进口浆采购相关事项即将全部完结,公司遂按原经营计划与江苏金羚签订进口浆销售合同,以完成此事项的交割。
江苏金羚现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亦是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出资产,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为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法定代表人为李翔,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主营业务包括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浆粕、造纸技术开发及研究,棉短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及内河港口经营(按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面,江苏金羚的控制股权的人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江苏金羚总资产3.17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65亿元,纯利润是-0.80亿元。
本次交易标的为溶解浆,系南京化纤的进口产品,产权清晰、权属完整。公告同时指出,本次交易双方均为合法合规经营企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情形,本次交易不存在相关风险隐患。
交易价格这一块,本次交易含税总金额约1400万元,价格按照等同于原实际采购价格原则确定。
支付方式上,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预先支付全部货款,以供卖方支付信用证金额及进口增值税。
合同生效条件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外,本合同无任何附加、保留及特殊限制性条款。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江苏金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
本次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江苏金羚将以银行转账方式预先支付全部货款。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出售溶解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江苏金羚出售溶解浆暨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邹克林、王舒民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最终以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化纤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完成后续交割事项清单。交易价格按照等同于原实际采购价格原则确定,且江苏金羚以银行转账方式预先支付全部货款,以供公司支付信用证金额及进口增值税,不占用公司资金。本次交易履行了企业内部审议程序,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本次南京化纤披露的关联交易来看,其核心在于解决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日前发生的、延续至资产交割日后的进口浆购销事宜。交易标的溶解浆为公司进口产品,产权清晰,交易双方亦均为合法合规经营企业,交易本身风险较低。
定价方面,本次交易价格按照等同于原实际采购价格原则确定,这一“成本价”转让的方式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保证了交易的公允性,避免了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预先支付全部货款的结算方式,也体现了对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保障,不占用公司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现金流管理。
从交易规模而言,1400万元的含税金额,结合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累计交易金额为0元的情况去看,该笔交易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其主要意义在于梳理历史遗留的交割事项,确保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收尾。
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方面,本次交易经过了独立董事会议与董事会的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
总体而言,本次关联交易是南京化纤在特定背景下(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交割)发生的,其交易目的明确,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合理,审议程序合规,整体风险可控,未发现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者可关注该笔交易的后续履行情况及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业务整合与经营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